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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时,我是个后知后觉的人。
譬如情人节,这个借尸还魂的七夕,或者人老珠黄的圣瓦伦丁节。
第一次确切地知道情人节,我们上初一。
那天傍晚,W中的老大颇为自得地向我们总结战果,他总共送了两束花,收到三块巧克力。
男生要给女生送花,他说,女生要给男生送巧克力。他像看傻瓜一样看我们,板起指头数自己的胜利。
那天当然是2月14日,那一年他马上要初中毕业。作为一个中学的老大,居然可以毕业,诚然是件值得庆贺的事情。
我第一次见到W中的老大,他的脸上都是血,当年流行的中分发型被扯乱了,勉强见些痕迹。他瞪着眼,呼出的气在空气中惨白地,膨胀,上升,再膨胀,仿佛就要凝固。他向后看,不断向后看,想要说什么,却又终究没有说,便走了。
1994年冬天,温度还没有降下零度,学生们就已经开始盼着裹一件略显臃肿而冗长的蓝色军大衣,冲上尚未结冰的街头。作为那一年的流行符号,它的派头并不逊色于LV。有时,街上游逛的孩子们也会往里面塞些东西,比如,刀。
那天他们没有用刀。我路过时,他们已在收拾战场。后来达芬·奇告诉我,他们八个人打发走了C中的群众,便围住那老大,每个人都穿着长筒军靴,每一脚落在他的脸上,背上,膝盖上。他在那条通道里翻来滚去,从这一边被踢到那一边。达芬·奇的语气漠然,像在讲一个别人的故事,和那一年里我见到他的每一次都一样。
达芬·奇是我在十四岁前最好的朋友。
半个月后,W中的老大却成了大家的朋友,他没有说出原因,大家也便懒得理会。总之,W中的老大重又整好作为那个年代标志的大中分,长发垂下耳际。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。
那是我第一次知道情人节,以及它的游戏规则。
我没有兴趣再去回忆W中的老大。
他毕业后去了哪里,他现在改邪归正老老实实地做着一家公司的小白领,或者正在耶鲁的图书馆里埋头苦读,又或者陈尸在某个城市午夜的街头,没人知道,也没人关心。
此后,我没再见过他。
90年代初,《忍者神龟》刚刚在国内上映,里面用双刀的叫做达芬·奇,用双节棍的叫做米开朗琪罗。那是达芬·奇名字的由来。
那是个完全靠分数讲话的年代。学生们从小学甚至幼儿园开始分流,每一次考试都预示着一些人的出局,对老师和家长们而言,成绩不好的学生注定从这条向金字塔上攀岩的道路上失足,甚至永无翻身之日;与此同时,对学生而言,出局的,却是成绩好的学生,被瞻仰,被疏离,被孤立,最后自己孤立自己,自己挥霍自己。因为在那个时候,谁都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会怎样,谁都不知道哪一天自己也会从绳索上跌落,站得越高,便摔得越狠。多年以后,我依然爬在这条已然不能后退的路上,望向遥不可知的顶点,从不知道自己最后看到的,会是什么。
于是,我们必须走向不同的路,留下各自不同的轨迹。我经常想,也许我们对调一下也是好的。可惜没有。按照世俗评价标准对所谓“坏”的界定,那十几年间,和我过交甚密的同龄人,没有几个是人们眼中的好人。我的人缘从来不差,却总是不容易和所谓好学生们有深交,你可以说我是一个自私自负的人,这可算是种解释。现在看来,我没有变坏,似乎从来都是一件值得开香槟庆祝的事情。
许多年前的许多事情,都要狠狠地思念才会回想起来。然而,能让我一直记得的,只有一个场景,他们一次又一次抬起手,挡回别人递给我的烟。它像一个被剪辑下来的电影片段,一遍一遍在我的脑海中浮现,重播,像一个梦魇纠缠着我,许多年。在那种场合,分烟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,然而他们总是事先替我找到过分多的理由作为回绝,然后私下对我说“你和我们不一样。”我从不觉得有什么不一样,我也从不觉得抽烟就是一个人变坏或变得贪婪的标志。除了影响健康之外,我对它并不抱抵触心理,何况危害健康的事情我并未少而为之,譬如在这个无法入眠的午夜,对着辐射惨烈的电脑叹息。
几年后我再遇见达芬·奇的时候,他仍说起这句话,说完他便沉默。那时他已经从技校退学,开始工作,我们已经三年没见了。那是1999年大年初二,那年情人节的前一天。
拜年后,我们去接他的女朋友。
她从琅琊台回来,我们在码头上等轮渡。
那时候,我已经开始很少去海边了,那也是我最后一次站在岸上看着船笨拙地靠岸。许多年前,我们曾循着声音,攀着墙,在远离海边的一片铁路边的沼泽上空看到过大群盘旋的海鸥。这件事曾让我们惊讶了好几天,只是后来我们都慢慢地习惯了用沉默来抵抗惊讶、恐怖、快乐或悲哀。
不知道那个女孩已经是他的第几个女朋友,更不知道现在是否还存在这段爱情。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四个月后,我常常在晚上风最大的时候在马路上独自走一个小时,连影子都看不见,风迎面扑来,好像可以把整个人都吹透,后来这成为习惯,再后来成为症结,再后来成为奢望。
当然他已经辞职了,喝得有点双脚打晃。他一遍一遍絮絮叨叨地说,“别和我们一样。”他历数着那几个名字,几个多年未见的朋友。
我不知道,也许他后悔,或者愤恨,关于自己,关于小学时老师和家长的种种,或者属于我们那个年代残酷到不可理喻的教育?
我们都没的选择。
那时,宁静和丁子俊演的《上海之恋》热映,捧红了张震岳的那首歌,后来他便一遍遍地哼起那首歌。难不成是失恋了?我问他,哥们儿,这有什么看不开的呀?
他不置可否,我也不加猜测。那之前的我们,都认为,所谓爱情,是太平常的事情,只不过是一句话、一段时间这样的简单。
他说他这条路,走上来便不能回头了。那时,我并不觉得,原来我的这条路也是一样,走上来便不能回头了。我只是劝劝他,少喝点酒抽点烟,没事回家看看,之类之类。
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,已经是六年前的事情了,六年多以前。
六年里,又有过许多人称我兄弟,我已经渐渐记不清兄弟这个词究竟是什么意思。
那一年,我哥的一个朋友,被人砍死了。事情发生得太过突然,所有人都猝不及防。那天他在酒店里给他父亲过生日,有几个中学生模样的小流氓闹瑞脑消金兽事,他去理论,轻而易举地教训了那几个小子。后来,一个小子窜进了包厢,他追进去,剩下的几个小子跟了进去,门便关上了。门再打开时,他已经死了。
他比我大十岁,算得上是看着我长大的,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消失了。
有时,我想,这样的结局也许更适合达芬·奇,尽管我如何不希望自己的兄弟有任何不测,可是也许只有这样,他才会被有些人铭记,被有些人原谅,让有些人后悔,让有些人自责。在那一年写的一个长篇里,我用了这样的结局。
这辈子如他,应该怨谁?自己?师长?父母?朋友?还有罪魁祸首中国的教育?我不知道。我记得那些鄙夷的眼神,那些恨铁不成钢的眼神,那些欲杀之而后快的眼神,那些眼神纠结在一处,灼伤着我的记忆。在小说临近尾声的时候,我写道:“其实,他是被谋杀的。”
在《旺角黑夜》里,我记得有这样一句话:
“香港空气那么脏,怎么会叫香港?”
是啊,为什么?
那些天,我仇视一切,在准备会考并迎接一年后的高半夜凉初透考的课堂上伏案大睡,对前后左右的人冷眼以对。那些天做下的错事,让我追悔而莫及。
尽管那时已被特批可以不必上英语课而去复习薄弱的数学,教英语的班主任仍不得不疑惑地教训了我。那时,夕晒斜着掠过,我昏沉沉地微笑不语。
那个六月很绚烂,每天都有阳光隔着树影照进来,我以各种姿势倚在窗台上,有时望见天,很开心,却从不知未来怎样。
我已经很少写小说了,尤其在北区这种建筑设计古板、布局古板、人类表情更古板的地方。五年前,达芬·奇被抓起来了,听他的邻居说,是因为打架。怎么样的打架需要判比五年还久的时间,我大概知道。
这是早已可以预知的结局,尽管有时我们不愿去相信。
我恍惚记起,很小很小的时候,我们在一起讲故事,自己编的故事,那样地争先恐后,总是可以用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连成一个漫长而有趣的故事。我已记不起那些故事了,甚至那些想像,那些时光。
那些故事,在渐渐丧失想像力的今天,让我至为怀念。
六月的时候,小学同学们在chinaren上开拓了地盘,和这些失散十余年的同学或朋友们交换了QQ和手机号码,在互相看不见的空间里,聊起一些过往,我们就像十七年前刚刚认识时那样,微笑,却带着互相看不到却能感觉得到的沧桑和世俗,彼此问候。我们逐一问起每个人的下落,有时他们会提到达芬·奇,我回复那几个字,然后,他们无一例外地沉默不语。
也许,许多人对达芬·奇的态度,也就像我对W中的老大一样。
他毕业后去了哪里,他现在改邪归正老老实实地做着一家公司的小白领,或者正在耶鲁的图书馆里埋头苦读,又或者陈尸在某个城市的街头,没人知道,也没人关心。
此后,我没再见过他。
Tags: 情人节,七夕,达芬·奇
很有意思
为什么是达芬·奇,而不是达·芬奇呢?
比较符合以前念起来的停顿习惯,而且……点在前面,念含糊了就像是“打喷嚏”,比较汗`~